1、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设计资质:(略) 1.3施工资质:(略) 2、人员要求 2.1设计负责人:(略) 2.2项目经理:(略) 3、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整体项目实施的管理、协调方,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3.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3.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且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授权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企业,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3.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3.5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负责开评标会议等有关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