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 | 公共安全服务 | (略)年购买重点企业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工贸行业企业)-祥平街道+大同街道+五显镇+洪塘镇+汀溪镇+莲花镇+火炬同安片区 | 为祥平街道 + 大同街道 + 五显镇 + 洪塘镇 + 汀溪镇 + 莲花镇 + 火炬同安片区(暂定 (略) 家)开展系统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监管工作,聚焦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以及涉及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液氨制冷等重点工贸行业(含规模以上企业及人员密集场所),针对性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标准化创建技术指导;规上企业年服务不低于 2 轮,中小微企业年服务不低于 3 轮;企业家数为暂定,实际服务企业家数以采购人正式通知为准。 | 1. 每次现场服务至少投入 2 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至少 1 名为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负责现场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安全管理体系检查、危险源管控审核,完成隐患台账整理与整改闭环跟踪;2. 落实隐患排查、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建立企业 “一企一档” 纸质 + 电子档案,档案完整率 (略)%、动态更新及时率≥(略)%;3. 开展 “闽企安” 平台、风险管理码推广应用,提供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技术支撑;4. 每年组织不少于 2 次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员安全培训;5. 技术服务人员年度变动比例(采购人要求更换除外)不超过 (略)%,安排 2 名及以上常驻人员在同安区驻点办公;6. 所有服务成果资料完整归档,对企业及采购人资料严格保密;7. 无条件接受采购人考核,按要求配合专项检查、隐患复核、事故技术支撑等工作。 | 服务期限 1 年,具体服务起始时间以采购人正式通知为准;全部现场排查、培训、档案建设、报告编制等工作须在服务期内全部完成。 | 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闽企安平台相关管理要求以及国家、福建省、厦门市现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开展服务;隐患排查客观准确,重大事故隐患识别到位;满足招标规定服务频次;落实档案、培训、技术支撑全部工作内容;服务成果完整,通过采购人半年考核及年终绩效考核。 | 1,(略),(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