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武路(万家桥路-新淮大道)供水管道工程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略)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略)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略)
1.4 招标人:(略)
1.5 项目业主:(略)
1.6 资金来源:(略)
1.7 项目出资比例:(略)
1.8 资金落实情况:(略)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略)
2.2 招标项目编号:(略)
2.3 标段划分:(略)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略)
2.5 建设地点:(略)
2.6 建设规模:(略)
2.7 合同估算价:(略)
2.8 计划工期:(略)
2.9 招标范围:(略)
2.(略) 项目类别:(略)
2.(略) 质量标准:(略)
2.(略) 其他:(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略)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略)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略)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略)
3.1.5 财务要求:(略)
3.1.6 信誉要求:(略)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略)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略)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略)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略)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4)联合体各方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略)
4.2 获取方式:(略)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新版】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略)
4.3 招标文件价格:(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新版】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定量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略)
8.2 开标地点:
(略);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略)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7号开标室
(略);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略).1和(略).2。
(略).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略). 联系方式
(略).1 招标人
招 标 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略).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略)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略).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略)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略)
(略).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略)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略)
(略).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略). 其他事项说明
(略).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略).2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略).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略)
[户名:(略)
[户名:(略)
魏武路(万家桥路-新淮大道)供水管道工程项目补疑2
项目编号:(略)
招标文件疑问答复内容
本项目发布的清单“(略)-魏武路(长水路-新淮大道)供水管道工程”中标注的甲供材与本项目工程量清单、高投标限价编制补疑中列的“甲供材料一览表”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略)
注:(略)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略)年8月(略)日
魏武路(万家桥路-新淮大道)供水管道工程项目补疑
项目编号:(略)
招标文件疑问答复内容
1.
</p)
如上图,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答疑中列举了部分暂定工程量,请问,本项目合同形式为总价包干,但本项目暂定工程量占比较大,若暂定工程量与实际图纸工程量差距较大,导致合同额超过投标总价,此部分应该如何计算,是否暂定工程量的部分增减不考虑合同额总价的限制?
答:(略)
2.甲供材是否已包含在招标控制价清单综合单价中;投标报价时,甲供材价格是否计入清单综合单价及投标总价;如需计入,请明确甲供材价格、计价依据及结算时的处理方式。
答:(略)
3.请问竣工图纸是否可作为业绩证明材料的补充材料?
答:(略)
4.资格审查(业绩低要求)中“注:(略)
提问:(略)
答:(略)
5.招标文件P(略)页业绩证明材料中类证明材料是否可以和第二类材料互为佐证,例如类材料无法完全反映评审因素时可否使用第二类证明材料中的部分材料作为补充佐证?
答:(略)
6.招标文件P(略)-(略)页中“3.联合体业绩中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承担的专业分工确定,未承担的专业分工在单位业绩考核时不予认定;联合体业绩中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共同承担的专业分工在单位业绩考核时按照共享原则,以该专业分工的全部工作量予以认定。但同时须满足招标文件业绩的其他相关要求。”其中同一专业指代什么,是否可以理解为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工作的均为同一专业,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均为同一专业?
答:(略)
7.项目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中未明确,需明确。
答:(略)
8.招标文件中对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为“(略);技术职称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给排水、市政道桥等国有、非国有职称均认可)。”请问:(略)
答:(略)
9.招标文件中明确“一个施工合同只认定为一个业绩且必须为已竣工验收合格项目,污水、中水、排水工程不予认可,引水工程、原水输水工程、供水或给水泵站、自来水厂建设、给水供水管网等供水(给水)工程均认可,但同时满足招标文件其他要求。”请问:(略)
答:(略)
(2)不予认可,投标人描述的施工总承包项目主体为污水工程,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略).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7.5.2条要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略)
答:(略)
(略).(1)目录、封面、附图、附表是否算页数,附图、附表是否可以放施组末尾作为附件?
(2)标书图片、表格是否可以使用彩色?
(3)现场临建、临时设施位置是否有要求?
答:(略)
(2)标书内图片、表格可使用彩色,样式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无强制限制。
(3)所有设施必须设置在获批的施工范围内,不得违规占用市政道路、公共通行区域。严禁占用永久构筑物、正式市政管线的规划建设用地,不得破坏原有市政供水、排水等管线设施。同时要满足设计、施工管理、施工需求及安全管理需求。
注:(略)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略)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