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润玉新能源(朔州)有限公司右玉(略)MW-(略)MWh混合储能实证平台示范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①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联合体投标时,由承担工程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
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联合体投标时,由承担电力工程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联合体投标时,由承担建筑工程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工程总承包管理机构人员资格要求: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电力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③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3.4 投标截止日期前近一次缴纳社保凭证和个人参保缴费证明(需含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成员,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正规社保凭证和参保缴费证明为准);
3.5 企业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完税证明;
3.6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7 未被列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处罚或通报的建筑市场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近三年内投标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任何不良行为和黑名单记录(以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 资格审查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