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宜良县学生校外供餐(午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 一号1-3年级学生餐(元/餐(略);生) | 为宜良县匡山小学、清远小学、雉山小学共3所学校提供优质的校外供餐(午餐)配送服务;要求承接服务的校外供餐单位从业信誉良好,且依法取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资质,能够为在校学生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午餐集中加工、统一分装、闭环配送服务。(学生人数及就餐天数具体以每学期在校学生实际发生量为准) | 满足教育行政部门和校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及要求,达到招标人及家长代表要求,并且无条件更换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耗品;食品安全、卫生条件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满足招标文件以及采购人的需求,并确保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与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具体详见附件。 |
| 2 | 宜良县学生校外供餐(午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 一号4-6年级学生餐(元/餐(略);生) | 为宜良县匡山小学、清远小学、雉山小学共3所学校提供优质的校外供餐(午餐)配送服务;要求承接服务的校外供餐单位从业信誉良好,且依法取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资质,能够为在校学生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午餐集中加工、统一分装、闭环配送服务。(学生人数及就餐天数具体以每学期在校学生实际发生量为准) | 满足教育行政部门和校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及要求,达到招标人及家长代表要求,并且无条件更换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耗品;食品安全、卫生条件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满足招标文件以及采购人的需求,并确保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与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具体详见附件。 |
| 3 | 宜良县学生校外供餐(午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 二号1-3年级学生餐(元/餐(略);生) | 为宜良县匡山小学、清远小学、雉山小学共3所学校提供优质的校外供餐(午餐)配送服务;要求承接服务的校外供餐单位从业信誉良好,且依法取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资质,能够为在校学生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午餐集中加工、统一分装、闭环配送服务。(学生人数及就餐天数具体以每学期在校学生实际发生量为准)。 | 满足教育行政部门和校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及要求,达到招标人及家长代表要求,并且无条件更换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耗品;食品安全、卫生条件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满足招标文件以及采购人的需求,并确保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与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具体详见附件。 |
| 4 | 宜良县学生校外供餐(午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 二号4-6年级学生餐(元/餐(略);生) | 为宜良县匡山小学、清远小学、雉山小学共3所学校提供优质的校外供餐(午餐)配送服务;要求承接服务的校外供餐单位从业信誉良好,且依法取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资质,能够为在校学生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午餐集中加工、统一分装、闭环配送服务。(学生人数及就餐天数具体以每学期在校学生实际发生量为准)。 | 满足教育行政部门和校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及要求,达到招标人及家长代表要求,并且无条件更换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耗品;食品安全、卫生条件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满足招标文件以及采购人的需求,并确保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与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具体详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