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备案号:(略)
二.采购品目:(略)
三.监督部门:(略)
四.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说明:
(一)续租价格符合政策限价,价格具备市场合理性
根据《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转发<四川省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租赁价格限额>的通知》(成财资产发〔(略)〕(略)号),本房产所在区域机关办公用房租赁高限价为(略)元/㎡?月。经与权属方谈判,确定本次续租租金单价(略)元/㎡?月,年租金(略).(略)元,未超出政策限价。
根据本次简易询价结果,周边同品质写字楼公开市场租金普遍(略)-(略)元/㎡?月,本次谈判确定价格低于公开市场比价价格,价格公允,有利于节约财政资金。
(二)原址续租可大幅降低搬迁衍生成本,保障业务连续稳定开展
若更换办公场地,将产生场地重新装修、设施改造、设备迁移、人员搬迁等大额一次性财政支出,同时会造成审计业务工作中断,影响审计项目推进、对外业务对接。原址继续租赁,无需开展搬迁、重新装修工作,可节约装修费、搬迁费,维持现有办公区位优势,保障审计工作不间断开展,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房屋建筑面积(略).(略)㎡,对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略)〕(略)号),面积满足本单位办公使用标准。
(三)同类事业单位有原址续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实践先例
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租赁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公开招标或单一来源采购。成都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如成都市公务服务中心、成都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等,在原址续租办公用房采购项目中,已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具备实践参考。
(四)房屋权属,只能向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
本次拟租赁房产固定资产权属属于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该单位是该房屋合法出租主体,无其他可供选择的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款的规定,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范围,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