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略)
招标内容:(略)
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
中标候选人:
河北满好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投标报价:(略)
质量要求:(略)
服务期限:(略)
项目负责人:(略)
注册会计师证号:(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投标报价:(略)
质量要求:(略)
服务期限:(略)
项目负责人:(略)
注册会计师证号:(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略)
质量要求:(略)
服务期限:(略)
项目负责人:(略)
注册会计师证号:(略)
所有投标单位:
河北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河北鸿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中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河北中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北满好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税网(北京)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雄安分所。
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河北中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投标文件中所附业绩证明材料和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满足评标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和(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其投标文件被否决;中税网(北京)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雄安分所投标文件中所附业绩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满足评标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其投标文件被否决;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投标文件中所附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不满足评标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异议。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答复,招标人答复后,即认为投标人即已收悉,因未及时查看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异议的,异议材料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本人签字,并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证明材料及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开标时间:(略)
评标时间:(略)
公示开始时间:(略)
公示截止时间:(略)
招 标 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项目负责人:(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邮 编:(略)
地 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