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拟对双工位全自动叠片机((略)型)、自动极片模切机((略) 型)等一批设备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略) 合同金额(元):(略) 中标供应商:(略) |
变更内容描述:(略) ? 原合同中第【六】条【1】项“交货期”约定“合同生效之日起(略)天(日历日)内交货,该期限为乙方将全部货物运抵、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正式交付甲方使用所需的时间”。 ? 现调整为:(略) ? 本次变更不涉及原合同价格((略)万元)、付款方式、技术条款及商务条款的变更。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项目场地暂不具备设备安装验收条件,实际交付时间需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另行确定 |
征求意见期限:(略) |
采购人:(略) 地址:(略)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
备注:(略) |
附件:
双工位全自动叠片机((略)型)、自动极片模切机((略)型)等一批设备-公示(1).docx
双工位全自动叠片机((略)型)、自动极片模切机((略)型)等一批设备--补充协议(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