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拟对公明街道城管业务一体化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略) 合同金额(元):(略) 中标供应商:(略) |
变更内容描述:(略) 一、原合同第四条点“各分项合同金额、数量及分工”表格中:(略) 二、原合同第四条点“各分项合同金额、数量及分工”表格中:(略) 三、原合同第二条点的第4小点绿化管养服务范围中:(略) 四、原合同第六条人员及车辆、设备要求点人员配置需求表中“绿化管养人员现配置工位数(略)人、人数(略)人变更为现配置工位数(略)人、人数(略)人;司机现配置工位数(略)人、人数(略)人变更为配置工位数8人、人数9人”。 五、原合同第六条人员及车辆、设备要求第二点车辆设备配置要求表中“纯电动洒水车数量4变更为数量2;绿化厢式货车数量3变更为数量2;防撞车数量2变更为数量1;草坪修剪机数量9变更为数量7;绿篱修剪机数量(略)变更为数量8;油锯数量(略)变更为数量8;背负式喷雾机数量8变更为数量5”。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原有公明街道城管业务一体化服务项目因政策变更,需确保第四季度绿化管养的实际支出较现有已压减后的合同的基础上再次压减(略)%以上。 |
征求意见期限:(略) |
采购人:(略) 地址:(略)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
备注:(略) |
附件:
合同变更公示表-公明街道城管业务一体化服务(略).pdf
公明街道城管业务一体化服务承包合同补充协议(脱敏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