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办事处拟对玉塘街道城管业务一体化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略) 合同金额(元):(略) 中标供应商:(略) |
变更内容描述:(略) 经双方友好协商,我街道拟从(略)年(略)月1日起对合同进行变更,一是将鸣鹿苑街心公园(公园管养二级绿地)测绘绿化面积为(略).(略)㎡;玉湖园(公园管养二级绿地)测绘面积为(略).(略)㎡;洲石玉支线边路(南光桥底)(道路绿化管养二级绿地)测绘面积硬地为(略).(略)㎡、绿化为(略).(略)㎡;石岩湖路西北向外延(略)米(绿道管养石粉渣路)测绘面积为(略).(略)㎡,纳入玉塘街道城管业务一体化服务项目,新增的管养费用在合同内调剂,不额外增加合同金额;二是核减设施设备维修年费用为人民币(略).(略)元,本期合同费用为人民币(略).(略)元。 核减后年金额为人民币(略).(略)元,本期合同金额为(略).(略)元。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1.由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展实施的《长圳站板下空间及周边环境完善项目》、《光明区健行骑趣道(批)项目》以及《洲石玉支线边路(南光桥底》三个项目均已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为切实做好辖区建设工程项目完工后绿化管养工作,实现动态管养、无缝衔接,进一步提高辖区生活环境水平,我街道拟从(略)年(略)月1日起,上述三个项目的绿化管养和四害消杀工作纳入玉塘街道城管业务一体化服务项目。 2.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关于坚持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厉行节约,结合光明区实际财力状况和相关文件要求,我街道拟从(略)年(略)月1日起对玉塘街道城管业务一体化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略) |
征求意见期限:(略) |
采购人:(略) 地址:(略)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
备注:(略)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