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编码 |
|---|
| 北京文康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市怀柔区怀柔镇甘涧峪村红螺雅园7号楼二层 | (略)N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 | 服务时间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费率 | 优惠率 |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 优惠价/入围价 |
| 北京文康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秦皇岛医院净化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 按要求完成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秦皇岛医院净化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的全部内容 | 按要求完成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秦皇岛医院净化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的全部内容 | 合格 | 1年。 | (略)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淑辉(主任);付立(甲方评委);李永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略)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要求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4.合同签订后将电子版同时上传至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心完成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退还工作。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十、附件
(略)-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
3 HBXX-(略)-QZ(略)北医三院秦皇岛医院净化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二次)
满足第二十二条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