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 黄埔街下沙(裕丰围片)旧村改造项目融资AP(略)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1.(略)公顷 | 宗地坐落: | 广州市黄埔区黄埔街道下沙裕丰围村(裕丰围旧村改造项目) |
| 年限: | (略)年 | 土地用途: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项目名称: | |
| 划拨价/出让价: | (略)万元 | 受让单位: | 广州裕合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 | |
| 备注: | 一、根据《黄埔区人民政府关于黄埔街下沙(裕丰围片)旧村改造实施方案(片区策划)的批复》(穗埔府函〔(略)〕(略)号),同意该项目采取合作改造模式,融资地块协议出让给改造主体与市场主体组成的合作企业进行开发建设。二、用地规划指标执行《关于核发黄埔区黄埔街下沙(裕丰围片)旧村改造项目规划条件的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略)〕(略)号)。其中融资AP(略)地块二类居住用地面积(略)平方米(为可建设用地),绿地(略)平方米,道路面积(略)平方米。二类居住用地的容积率≤4.(略),建筑面积为(略)平方米,建筑密度≤(略)%,绿地率≥(略)%,建筑限高未作要求。三、根据项目改造批复时点执行的计收标准,本协议出让地块按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时点市场评估价(略)%计收出让金。经评估,地块平均楼面地价为(略)元/平方米,地块总价值为(略).(略)万元,协议出让价格拟按(略)%确定,即:(略) |
二、公示期:(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略)
单位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件: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