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编码 |
|---|
| 秦皇岛利同劳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峨眉山北路5号三楼 | (略)N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 | 服务时间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费率 | 优惠率 |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 优惠价/入围价 |
| 秦皇岛利同劳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森林消防防灭火工作经费(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森林防火社会化服务) | 为保障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信和应急管理局森林消防大队正常开展森林防灭火、防洪防汛、地震地质灾害等综合应急救援工作。 |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 符合采购人要求 | 1年 | (略)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冀、杨庆忠、杨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略)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请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十、附件
Z(略)森林消防防灭火工作经费(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森林防火社会化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1)(1)
8-中小企业声明函
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