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四川集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太行实验室园区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 本项目服务内容为太行实验室园区零星维修改造。维修改造内容为:(略) | 1、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依据采购人维修任务指令提供维修服务。在接到采购人维修任务指令后(略)分钟内响应,普通维修(略)小时、紧急维修1小时内到采购人指定现场进行处理。维修常用的材料、机械设备等应由供应商自行准备,以确保紧急抢修所需。维修前的故障检查、方案编制及费用预估(含工程量清单编制)不得另行收取费用。正式施工前,应完成单次维修方案的双方签字确认和施工范围内的成品保护。 2、单个零星维修服务项目结束后,由采购人委派相关人员对维修服务实施质量进行验收,凡质量不合格的要求及时返工或者不予验收支付。 3、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服务要求及国家和四川省现行有关规范规程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具体技术要求提供维修服务。不得擅自更改设计和房屋结构,如发现上述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停止服务,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4、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应自觉接受监督部门或采购人委托的监理单位的检查和监督。 5、维修所涉及到的材料应符合国家关于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和防火规范。所提供的主要材料须提供产品合格证,优先使用绿色材料,采购人根据需要将对材料进行抽检。 6、由于供应商操作失误或供应商所提供材料等因素发生维修质量事故,其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并按合同条款赔偿采购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7、维修服务完成后所产生的垃圾由供应商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处理,保证服务现场的清洁。 8、质保期内,供应商应提供后期服务和技术支持服务。 9、维修后的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 (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保障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维护好固定资产和设备。 (略)、合同服务期间,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如需更换人员,须经采购人同意,否则视为违约。供应商应管好维修人员,责任明确,业务熟练,工作到位,作风端正,服务态度好。 (略)、接到采购人维修任务指令后立即组织人员、机具、材料、设备进行施工,达不到采购人提出的目标要求,给采购人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略)、建筑装修所用材料应符合《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略)-(略))的規定,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略)-(略)《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略)、所有材料进场前必须经采购人认质许可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略)、安全责任:(略) | 合同签订后3年或累计结算的维修服务费用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止。 | 满足采购人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