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要求 | 1、乙方保证货物为原厂全新、完好无损且未经使用,货物符合国家、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中国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及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要求,并符合我国环境保护的管理要求。 2、乙方保证货物在安装调试后能够达到国家、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中国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及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性能指标,货物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 3、乙方承诺对于合同货物的质量,执行上述标准中严格的标准。 4、乙方对货物及其随机配件提供 3 年的质量保证期。在质量保证期内,经甲方按检验标准检验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检验发现,合同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不符法定和约定要求或者合同项货物存在缺陷的,该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瑕疵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前述通知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免费上门维修或更换不符或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前述不符或缺陷而遭受的损失。 5、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合同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数量不足、故障、缺陷的,由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在限定的时间内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所发生运费、维修人员交通差旅费等费用以及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6、投标人所投软件必须为正版授权软件,为制造商当前正式发布、可合法销售的正版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