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拟对光明街道城管业务一体化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略) 合同金额(元):(略) 中标供应商:(略) |
变更内容描述:(略) 甲方与乙方签订《光明街道城管业务一体化服务项目承包合同书》,在合同履约过程中,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原合同中绿化管养、景观照明管养费用压减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费用压减 (一)原合同绿化管养服务金额为(略).(略)元,景观照明管养服务为(略).(略)元,单季度费用=年度总费用÷4。 (二)双方一致确认,对(略)年第四季度((略)年(略)月1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绿化管养和景观照明管养服务费,在现有合同基础上压减(略)%。具体如下: 1.绿化管养压减金额:(略) 2.景观照明压减金额:(略) 上述压减金额合计(略).(略)元 双方一致确认:(略) 除本协议约定的第四季度两项服务费用压减外,原合同的服务标准、履约要求、考核机制、权责义务以及付款流程、违约责任等继续有效,双方仍按原合同履行。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对光明街道城管业务一体化服务项目(略)年第四季度绿化管养和景观照明管养服务费,在现有合同上压减(略)%,压减金额合计(略).(略)元。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不变。 |
征求意见期限:(略) |
采购人:(略) 地址:(略)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
备注:(略) |
附件:
光明街道城管业务一体化服务项目承包合同书变更征求意见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