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拟对光明区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略) 合同金额(元):(略) 中标供应商:(略) |
变更内容描述:(略) 1.原合同条项目概况:(略) 2.原合同第二条乙方提供的人员要求:(略) 3.原合同第七条综合服务费用:(略) 4.本合同为原合同的补充协议,适用于(略)年(略)月(略)日至 (略)年5月(略)日期间的物业管理事宜,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光明区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第七条第1项,项目服务范围变动的情况,有权核减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有关规定,拟对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物业管理费核减。 |
征求意见期限:(略) |
采购人:(略) 地址:(略)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
备注:(略) |
附件:
光明区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补充协议(脱敏版).pdf
光明区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略).6.1-(略).5.(略))(脱敏版).pdf
(机关办公区)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扫描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