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要求:(略) (二)人员要求:(略) (三)财务要求:(略) (四)信誉要求:(略) 4.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4.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4.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4.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4.5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4.6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五)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 5.1.本项目为预留份额,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第九条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5.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支持**企业参与; 5.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参与;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及分包。 注:(略) (2)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3)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