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资质要求:(略) 3.2项目经理要求:(略) 3.3业绩要求:(略) 3.4财务要求:(略) 3.5信誉要求:(略) 3.5.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6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略)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出具的无行贿行为承诺(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南阳市市场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市场主体库信息原件。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需通过市场主体库同步企业基本信息,同步企业资质、业绩、财务和人员资格等信息,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应与上传南阳市市场主体库信息一致。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略)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