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NZC(略)-G3-(略)-GXJT
二、项目名称: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南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消防安全及治安保卫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1 | ④合计金额=①×②×③:(略) | 广西蓝盾特保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略)号2号楼6楼(略)室 |
2.废标结果:(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南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消防安全及治安保卫服务项目 | 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南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消防安全及治安保卫服务项目 | 同采购文件服务范围 | 同采购文件服务要求 | 1年 | 同采购文件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略)
覃琪(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潘凤玲,蒋玉华,梁月红,韦廷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略)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按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略)〕(略)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服务类)下浮(略)%计算,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及原因:(略)
2.网上查询:(略)
3.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略)
4.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
地 址:南宁市兴宁区金桥路(略)号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略)号广西建通中心(略)楼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莎莎、曹聪
电 话:(略)-(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