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无为市(略)-(略)年度高标准农田新建、改造提升初步设计一标段 |
项目编号 | WH(略)NT(略)SJ(略)(任务书编号:(略) |
标段名称 | 无为市(略)-(略)年度高标准农田新建、改造提升初步设计一标段 |
标段编号 | WH(略)NT(略)SJ(略) |
招标人 | 名称 | 无为市农业农村局 |
地址 | 无为市无城镇双泉路(略)号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围(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芜湖森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碧桂园翡翠华府天誉商业2幢(略)室 |
联系人及电话 | 朱凯军(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开标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河南灵捷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河道整治)专业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
投标费率(%) | (略).(略) |
项目负责人 | 付义 |
证书编号:(略) |
证书名称:(略) |
工期(天)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约 (略) 天) |
质量承诺 | 合格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略) 加分业绩:(略) 2.(略)年度邓州市文渠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3.蚌埠市禹会区(略)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 4.唐河县(略)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5标段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1.南阳市鸭河口灌区量测水系统((略)年度)建设项目设计((略)年度河南省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奖) 2.河南省“十四五”引丹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一期工程设计(河南省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获奖证书)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1.唐河县(略)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5标段 2.(略)年度邓州市文渠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3.蚌埠市禹会区(略)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 4.利辛县(略)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第1标段 5.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略)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
投标费率(%) | (略).(略) |
项目负责人 | 陈锐 |
证书编号:(略) |
证书名称:(略) |
工期(天)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约 (略) 天) |
质量承诺 | 合格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略) 加分业绩:(略) 2.(略)年定远县高标准农田勘察设计项目(三标段) 3.无为市(略)、(略)年度高标准农田新建、改造提升初步设计(一标段) 4.(略)年霍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二次)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1.“智谷综合体二期工程项目”“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二等奖” 2.“庄台漫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获得“江苏省优秀水利工程勘测设计三等奖” 3.“扬州市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获得“江苏省优秀水利工程勘测设计三等奖”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1.定远县(略)年度高标准农田勘察设计项目(一标段) 2.(略)年定远县高标准农田勘察设计项目(三标段) 3.(略)年霍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二次)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青岛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 |
投标费率(%) | (略).(略) |
项目负责人 | 鹿文杰 |
证书编号:(略) |
证书名称:(略) |
工期(天)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约 (略) 天) |
质量承诺 | 合格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略) 加分业绩:(略) 2.(略)年度蒙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1.淄川区范阳河治理工程设计((略)年度山东省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一等奖) 2.莱西市洙河治理工程(潍莱高速北京路段)设计((略)年度山东省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三等奖)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1.平度市(略)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莱西市(略)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详见附件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略)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略)](略)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略)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