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第三中学(略)年秋季学期学生校服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采购方式:(略)
二、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成交价(元) |
1 | 福建新博服装有限公司 | 福建省泉州市安县螺阳镇锦丰村官宅(略)号 | 自签订供货合同后(略)日内完成供货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略).(略) |
备注:(略) |
三、公告期限
时间:(略)
四、其他补充事宜
4.1采购日期:(略)
4.2评审时间:(略)
4.3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略)
4.4公告媒体:(略)
4.5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略)
4.6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如有):(略)
4.7质量标准、验收规范:(略)
校服成品安全与质量应当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略)-(略))、《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略)-(略))B类、《中小学生校服》(GB/T(略)-(略))等国家及省、市标准。标准如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重点指标如下:
(1)安全无害(化学指标):(略)
(2)颜色牢固(色牢度):(略)
(3)面料成分(纤维含量):(略)
(4)物理安全(结构及外观):(略)
(5)纤维含量标识、允差等均应符合GB/T(略)《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规定。
(二)验收规范及方式:
1.供应商须对本批次各类校服成衣抽样检测,提供具有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成衣质检报告。同时,按时、保质将校服配送至学校指定地点,按尺码分类包装、清晰标识(含吊牌和水洗唛),随货附带产品合格证、数量清单等材料。
2.校服送达后,开展现场验收。由学校和校服选用组织组成验收小组,按照《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校服外观与标签验收指引((略)版)〉的通知》《省教育厅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中小学校服留样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精神,对照合同约定、封存样品,逐项核验。严格落实“明标识”制度,检查校服是否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清晰标注纤维成分及含量、安全类别,核验供应商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逐项核对校服数量、款式、颜色、面料、做工、标识、执行标准、洗水唛等内容,重点核查面料、安全标识、缝制工艺,对短缺、破损、瑕疵、与样品不符的产品,严格执行分级判定规定处置不合格产品。
3.每个批次和样式的校服各抽取2套(件)留样封存,作为送检的样本。委托的检验检测机构须与供货企业的送检机构不同。接受检验的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再接受供货企业委托检验。产生的抽检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检测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要求退换货,解除合同,并将相关情况向教育、市场监管部门报告,依法依规追究供应商责任。如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和赔偿。
4.8服务期:(略)
4.9售后服务保障:(略)
4.(略)意见反馈渠道:(略)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