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乌苏市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运输项目 | 生活垃圾处理场二期陈腐垃圾挖掘及运输项目 | 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至马吉克焚烧发电厂 | 所有作业环节严格遵循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全过程落实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管控措施,严禁出现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弃物的违规行为,全流程实现合规处置。中标人须在进场作业前,将本项目投入使用的全部运输车辆、固定运输路线等信息报送至乌苏市城市管理局完成备案,相关备案资料同步提交采购人存档。 | 本项目不实行总价包干,以(略).(略)元为高资金控制限额。服务履约期限自合同约定的进场作业起始日起算,长履行期限不超过1年,当实际作业量核算的累计应付服务费用达到(略).(略)元时,本合同立即自动终止,双方完成已产生合格作业量的费用结算后,不再产生后续服务义务。 | 确保垃圾分拣规范、运输合规、处置全程可追溯、环保达标、文明作业,并严格遵循国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乌苏市的相关规范。清运完毕后,必须做好原垃圾堆放场地清理,维护,确保无遗留,场地干净整洁。 |
| 2 | 乌苏市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运输项目 | 生活垃圾运输项目 | 生活垃圾填埋场至马吉克焚烧发电厂 | 所有作业环节严格遵循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全过程落实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管控措施,严禁出现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弃物的违规行为,全流程实现合规处置。中标人须在进场作业前,将本项目投入使用的全部运输车辆、固定运输路线等信息报送至乌苏市城市管理局完成备案,相关备案资料同步提交采购人存档。 | 本项目不实行总价包干,以(略).(略)元为高资金控制限额。服务履约期限自合同约定的进场作业起始日起算,长履行期限不超过1年,当实际作业量核算的累计应付服务费用达到(略).(略)元时,本合同立即自动终止,双方完成已产生合格作业量的费用结算后,不再产生后续服务义务。 | 确保垃圾分拣规范、运输合规、处置全程可追溯、环保达标、文明作业,并严格遵循国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乌苏市的相关规范。清运完毕后,必须做好原垃圾堆放场地清理,维护,确保无遗留,场地干净整洁。 |
| 3 | 乌苏市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运输项目 | 城区内建筑垃圾拉运项目 | 乌苏市范围内建筑垃圾运输至西戈壁玫瑰庄园建筑垃圾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所有作业环节严格遵循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全过程落实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管控措施,严禁出现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弃物的违规行为,全流程实现合规处置。中标人须在进场作业前,将本项目投入使用的全部运输车辆、固定运输路线等信息报送至乌苏市城市管理局完成备案,相关备案资料同步提交采购人存档。 | 本项目不实行总价包干,以(略).(略)元为高资金控制限额。服务履约期限自合同约定的进场作业起始日起算,长履行期限不超过1年,当实际作业量核算的累计应付服务费用达到(略).(略)元时,本合同立即自动终止,双方完成已产生合格作业量的费用结算后,不再产生后续服务义务。 | 确保垃圾分拣规范、运输合规、处置全程可追溯、环保达标、文明作业,并严格遵循国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乌苏市的相关规范。清运完毕后,必须做好原垃圾堆放场地清理,维护,确保无遗留,场地干净整洁。 |
| 4 | 乌苏市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运输项目 | 城区内建筑垃圾拉运项目 | 乌苏市范围内建筑垃圾运输至西戈壁玫瑰庄园建筑垃圾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所有作业环节严格遵循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全过程落实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管控措施,严禁出现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弃物的违规行为,全流程实现合规处置。中标人须在进场作业前,将本项目投入使用的全部运输车辆、固定运输路线等信息报送至乌苏市城市管理局完成备案,相关备案资料同步提交采购人存档。 | 本项目不实行总价包干,以(略).(略)元为高资金控制限额。服务履约期限自合同约定的进场作业起始日起算,长履行期限不超过1年,当实际作业量核算的累计应付服务费用达到(略).(略)元时,本合同立即自动终止,双方完成已产生合格作业量的费用结算后,不再产生后续服务义务。 | 确保垃圾分拣规范、运输合规、处置全程可追溯、环保达标、文明作业,并严格遵循国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乌苏市的相关规范。清运完毕后,必须做好原垃圾堆放场地清理,维护,确保无遗留,场地干净整洁。 |
| 5 | 乌苏市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运输项目 | 城区内建筑垃圾拉运项目 | 乌苏市范围内建筑垃圾运输至西戈壁玫瑰庄园建筑垃圾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所有作业环节严格遵循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全过程落实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管控措施,严禁出现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弃物的违规行为,全流程实现合规处置。中标人须在进场作业前,将本项目投入使用的全部运输车辆、固定运输路线等信息报送至乌苏市城市管理局完成备案,相关备案资料同步提交采购人存档。 | 本项目不实行总价包干,以(略).(略)元为高资金控制限额。服务履约期限自合同约定的进场作业起始日起算,长履行期限不超过1年,当实际作业量核算的累计应付服务费用达到(略).(略)元时,本合同立即自动终止,双方完成已产生合格作业量的费用结算后,不再产生后续服务义务。 | 确保垃圾分拣规范、运输合规、处置全程可追溯、环保达标、文明作业,并严格遵循国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乌苏市的相关规范。清运完毕后,必须做好原垃圾堆放场地清理,维护,确保无遗留,场地干净整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