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略)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 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柴油发电机组 | 详见文件第六章 | 详见文件第六章 | 台 | 2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略)日历天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略)
2.项目预算:(略)
3.最高限价:(略)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供应商、法人、及委托授权代表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截图)。
注:(略)
2.2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略)-(略)年)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审计报告应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码,无赋码的将否决其投标文件(报价供应商属于集团公司母公司的,如提供集团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应当能够体现母公司财务报表数据且以母公司数据为准,不能体现的应当同时提供母公司的财务报表;合并报表无法拆分且未提供母公司财务报表的,相应评分以零分处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供应商近一年内((略)年(略)月至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2供应商近一年内((略)年(略)月至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三)本项目特定资格:(略)
(四)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六)提供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的承诺书(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七)无围标串标行为 (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八)注册要求:(略)
(九)投标保证金有效追责期2年,如果投标供应商或成交人在有效期内违反相关规定,采购机构有权追究其责任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略)
(二)申领地址:(略)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