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事项1: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西兰乡磹石村至洪洋乡牛角坵村森林防火巡护道工程。
2.主要施工内容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3,(略),(略).(略)元,K值下浮(略)%,以2,(略),(略).(略)元作为最高限价。
4.响应文件中的《详细报价书》应按《招标控制价》编制完整的报价清单,且要求供应商对招标控制价里的内容进行逐项、完整的报价,不得漏项或缺项,不得修改工程量,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二次报价提供总价即可,供应商成交后,在其响应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的基础上,参照其二次报价与首次报价总价的下浮率(计算下浮率时应先从两次总价中扣除不下浮部分金额),调整其最终成交的各项目的综合单价。在二次报价基础上调整后的报价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供应商首次报价与二次报价时,不可竞争费用、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不参与下浮。”
更正为“1.本项目为西兰乡磹石村至洪洋乡牛角坵村森林防火巡护道工程。
2.主要施工内容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3,(略),(略).(略)元,K值下浮(略)%,以2,(略),(略).(略)元作为最高限价。
4.响应文件中的《详细报价书》应按《工程量清单》编制完整的报价清单,且要求供应商对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内容进行逐项、完整的报价,不得漏项或缺项,不得修改工程量,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二次报价提供总价即可,供应商成交后,在其响应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的基础上,参照其二次报价与首次报价总价的下浮率(计算下浮率时应先从两次总价中扣除不下浮部分金额),调整其最终成交的各项目的综合单价。在二次报价基础上调整后的报价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供应商首次报价与二次报价时,不可竞争费用、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不参与下浮。5.本项目工程剩余弃方约(略)m³(其中土方约(略)m³,石方约(略)m³)市场价值在价格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略)元,即人民币柒万柒仟玖佰零陆元整(详见附件评估报告)。本项目剩余土石方资源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属于国有资源有偿处置收益。成交人须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将上述弃方对应全额评估价款一次性足额缴入采购人指定财政监管账户,缴款凭证作为合同签订前置条件;成交人自行负责该批弃方挖掘、装载、运输、消纳全过程,按福建省渣土、砂石管理规定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承担全部运输、环保、税费、堆存处置等所有费用,弃方实际清运方量与评估量存在偏差不再调整处置价款。成交人须在响应文件中单独出具书面承诺,未按约定时限足额缴款的,视为成交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并追究相应违约责任。”
更正事项2:(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