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略)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略)
2、原文件获取时间:(略)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为:(略)
3、原开标时间:(略)
开标时间变更为:(略)
4、原采购信息内容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和**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的规定,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
3.4供应商本次投标所需要的资质在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为“注册人员不足”的异常情况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5参加政府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备注:(略)
现变更为: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和**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实名制,建设工期内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请遵照《关于转发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履职管理工作的通知》(焦工改〔(略)〕2 号)和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变更的补充通知》文件执行。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的规定,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
3.4供应商本次投标所需要的资质在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为“注册人员不足”的异常情况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出具承诺函和《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到的与本单位存在有控股、管理关系的具体情况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http:(略)
备注:(略)
5、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略)
2、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