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须具有卫生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资质证书》;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及设施设备;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视同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