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建设项目澄清及延期公告
((略)-JLBTHJ-G(略))
我单位的道路建设项目(项目编号:(略)
1.投标人须知装订要求修改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装订要求中约定技术标不得超过(略)页(含封面、封底)条款作废,现统一为调整:(略)
2.计算机辅助评标设置修改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略).4条是否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内容,现更改为:(略)
3.评标办法分值构成权重调整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1分值构成,本项目综合评估法评审权重统一更正为:
施工组织设计权重:(略)
项目管理机构权重:(略)
信誉及其他因素权重:(略)
投标报价权重:(略)
所有评审工作均按照本次明确权重执行。
4.工程量清单暂定金额及取费标准澄清
澄清的工程量清单中明确列明专业分包工程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同时明确本项目规费、税金税率。所有报价编制口径、计取方式、填报规则均严格按照原招标文件既定要求执行。
5.低于成本报价判定修正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C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判定标准调整,原标准:(略)
调整为:(略)
6.第八章(二)投标函附录,原文件安全生产措施费合计金额、临时设施费合计金额、环境保护费合计金额合并更改为:(略)
7.本项目所有投标报价造价源文件,统一要求为广联达GCCP7(GBQ7)版本。
因本次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多项澄清修正,为保障投标人充足编制投标文件,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一并顺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略)年5月(略)日9时(略)分,延期为(略)年6月9号上午9时(略)分。
原开标时间为:(略)
原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略)
1.本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2.招标文件其余未作修改条款,均保持不变,继续遵照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人:(略)
投诉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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