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略)
更正事项:(略)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公告相关时间
更正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4.本项目支持电子保函,可通过登录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跳转至电子保函系统进行在线办理。电子保函办理办法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5.开标当天,供应商需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响应)文件解密。
6.供应商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时,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8.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9.《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略)〕(略)号)的规定。
(略).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略).根据《广东省关于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若干举措》《广东省财政厅中共广东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关于进一步推广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助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广东省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项目主要包括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府采购履约保函、政府采购投标保函等。省财政厅已依托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政采智慧云平台)建成政府采购金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金融服务中心),实现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府采购履约保函、政府采购投标保函等金融服务全流程电子化。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可根据需要线上办理金融服务项目。已对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中征平台)的金融机构,亦可通过该平台开展全省线上全流程合同融资业务,并向省财政厅反馈融资信息。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入驻政采智慧云平台开展金融服务的申请流程、操作指引,入驻中征平台开展政府采购合同类融资业务的操作指引,请分别登录该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和中征平台查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广东弘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