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如下证书:(略) (1)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得3分;本小项满分3分; 2、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如下证书: (1)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的系统规划与管理师得2分,本小项满分 2分; (2)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的网络工程师得2分,本小项满分 2分; (3)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的软件设计师得2分,本小项满分 2分; 3、投标人拟派项目实施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除外),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的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或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的网络工程师或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的信息安全工程师或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的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最高分8分(一人多证只计算一项,同一证书只计算一项)。 注: 1)须提供上述证书(须在有效期内)的扫描件或影印件(或官网查询截图),不提供不得分; 2)提供投标人为本项目派遣服务人员缴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