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1、本项目经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最高限价(控制价)为人民币贰佰万零柒佰肆拾叁元陆角肆分(¥(略).(略)元),供应商的首次报价或最后报价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控制价)的,将被视为无效磋商。
2、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容有调整,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工程量清单与磋商文件附件不一致的,以本公告附件清单为准。
根据有关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本通知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项目各方均有约束力。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1、本项目采用线上交易模式,供应商可到磋商现场,也可不到磋商现场,由供应商自行决定。供应商若现场提交CA的,请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送达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略)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信息发布大厅收标窗口2(具体收标窗口详见信息屏显示),并按规定进行解密及签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2、供应商到磋商现场的,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规定的磋商地点等待,并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供应商代表应当自行携带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用于线上最后报价,具体流程详见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厦门分网“服务专区/操作指南/供应商操作指南(供应商-福建项目电子化交易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咨询(略)。
3、供应商不到磋商现场的,请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厦门分网“服务专区/操作指南/供应商操作指南”中,《供应商-福建项目电子化交易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如有疑问请咨询(略)),在磋商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采购系统,对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并按要求提交最后报价。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厦门方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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