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隆希望能源有限公司五彩湾矿区二号露天矿智能矿山供配电项目-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略)
一、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2.3 项目预算额:(略)
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3.2 企业资质(1)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二级(含)以上)等级证书,(若使用旧资质标准((略)版)的,需旧版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有效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2)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现变更为“3.2 企业资质(投标人满足条件A或条件B之一即可,两项条件为并列选择关系,无需同时满足):(略)
3.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2.4最高投标限价 (略)万元”现变更为“3.2.4 最高投标限价 (略).(略)万元”
4.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二、其他公告内容
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余内容不变。
三、监督部门
新疆天隆希望能源有限公司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代理地址:(略)
代理联系人:(略)
代理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