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第五部分磋商原则及方法”“四、 评分细则”“3.拟派人员配置” | 1、拟派项目人员中配置人员每人次年轻2岁得0.2分(在男(略)周岁、女(略)周岁的基本要求上),单人次最高1分,总人次最高得7分。 2、拟派安全管理人员中取得保安员四级(中级工)职业证书的每个得1分,三级(高级工)职业证书每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5分;一人多证只计一次。 3、拟派项目人员中厨师具有五级厨师(初级工)证书的,每提供一位得2分,四级厨师(中级工)证书的得3分,三级厨师(高级工)证书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位得4分,最高得(略)分,一人多证只计一次。 注:(略) 2、证书需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颁发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备案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如行业协会、大型国企、技工院校等)颁发,且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OSTA)可查,并提供查询截图。 | 1、拟派项目人员中配置人员每人次年轻2岁得0.2分(在男(略)周岁、女(略)周岁的基本要求上),单人次最高1分,总人次最高得7分。注:(略) 2、拟派安全管理人员中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保安员上岗证书的。提供一位得1分,最高得5分。注:(略) 3、拟派项目人员中厨师具有五级厨师(初级工)证书的,每提供一位得2分,四级厨师(中级工)证书的得3分,三级厨师(高级工)证书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位得4分,最高得(略)分,一人多证只计一次。注:(略) (2)证书需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颁发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备案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如行业协会、大型国企、技工院校等)颁发,且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OSTA)可查,并提供查询截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