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 (略)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每增加一项房屋建筑(民用建筑或工业建筑)新建或改扩建的工程监理业绩得5分,最多得(略)分;业绩证明材料:(略) | (略)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每增加一项房屋建筑(民用建筑或工业建筑)新建或改扩建的工程监理业绩得5分,最多得(略)分;业绩证明材料:(略) |
| 2 | 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总监理工程师资历 |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同时具备建设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每增加一项建筑工程相关国家注册证书加1分,本项最高5分。 |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同时具备建设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本项最高5分。 |
| 3 | 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其他主要人员资历 | 专业配套:(略) | 专业配套:(略) |
| 4 | 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企业荣誉 | 近年以来,投标人所监理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获得市级或省部级及以上的(含同等级机构颁发的奖项如行业协会等)优质工程奖的,每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注:(略) | 近5年以来,投标人所监理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获得市级或省部级及以上的(含同等级机构颁发的奖项如行业协会等)优质工程奖的,每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注:(略) |
| 5 | 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企业信誉 | 投标人具有合同信用等级认证证书AAA级企业信用证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略) | 作删除处理 |
| 6 | 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企业认证体系 | 投标人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任缺一项或未提供的不得分。(备注:(略) | 投标人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任缺一项或未提供的不得分。(备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