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评分表中“项目负责人:(略) | 1.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5年及以上维保工作经验得3分;3-5(不含)年维保工作经验得2分;1-3(不含)年维保工作经验得1分;满分3分; 2.项目负责人具有医疗类专业高级职称得2分;有医疗类专业中级职称得1分,满分2分。 注:(略) ②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及(略)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得社保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 1.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5年及以上维保工作经验得3分;3-5(不含)年维保工作经验得2分;1-3(不含)年维保工作经验得1分;满分3分; 2.项目负责人具有医疗设备维修相关专业技术能力,具备人社部门认定的医疗设备维修相关高级职称,或生产厂家认定的医疗设备维修相关高级工程师,或行业协会认定的医疗设备维修相关高级工程师得2分;具备人社部门认定的医疗设备维修相关中级职称,或生产厂家认定的医疗设备维修相关工程师,或行业协会认定的医疗设备维修相关工程师得1分;本项满分2分。 注:(略) ②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及(略)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
2 | 评分表中“服务团队:(略) | (1)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驻场工程师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压力容器作业证,每提供1人得2分,最高得8分。 (2)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R3或其他符合氧舱维护保养资格人员,每提供1人得3分,最高得6分。 (3)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投入具有ISO(略)及ISO(略)内审员资格人员的,每提供1名得3分,最高得6分。 (4)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中具有医疗器械工程师证书的,每提供一名得3分,最高得6分。 (5)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中具有临床工程师(技师)专项技术证书的,每提供一名得3分,最高得6分。 (6)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中参与过医疗器械厂家组织的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8分。注:(略) | (1)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驻场工程师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或压力容器作业证,每提供1人得2分,最高得8分。 (2)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R3或其他符合氧舱维护保养资格人员,每提供1人得3分,最高得6分。 (3)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中具有人社部门认定的初级及以上医疗设备维修相关职称,或生产厂家认定的医疗设备维修相关初级/助理及以上工程师,或行业协会认定的医疗设备维修相关初级/助理及以上工程师,每提供一名得3分,最高得(略)分。 (4)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中参与过医疗器械厂家组织的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8分。注:(略) |
3 |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第一节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之“二、服务内容”之“(二)服务要求”第2条规定 | 2.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专业的信息化医疗设备管理系统,实现医疗设备的信息化管理。医疗设备管理系统要求:(略) | 2.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专业的信息化医疗设备管理系统,实现医疗设备的信息化管理。医疗设备管理系统要求:(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