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5.2.1服务人员(2)驻场技术负责人具备①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取得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②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取得的数据库系统工程师或大模型应用工程师;
调整为:
(2)驻场技术负责人具备①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取得的系统架构设计师或系统分析师;②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取得的数据库系统工程师;
5.2.1服务人员(3)驻场项目团队其他成员(不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略)
(3)驻场项目团队其他成员(不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略)
(1)企业技术能力增加以下描述:
如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体现不了上述相关功能,但所提供软件实际内容符合的,应同时提供投标人盖章的说明函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属人提交在软件著作权登记时必须提交的鉴别材料和其他辅助证明材料。
(2)拟投入的驻场技术负责人(仅限1人,不能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2.具备①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取得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②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取得的数据库系统工程师或大模型应用工程师;每具备一个得1分,满分2分;
调整为:
拟投入的驻场技术负责人(仅限1人,不能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2.具备①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取得的系统架构设计师或系统分析师;②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取得的数据库系统工程师;每具备一个得1分,满分2分;
(3)拟投入的驻场项目团队其他成员(不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5.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大数据分析师(高级)证书,得1分;6.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人工智能或大模型相关方向职业技术证书,得1分; 【1-6项备注:(略)
调整为:
拟投入的驻场项目团队其他成员(不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5.具有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取得的网络工程师,得1分;6.具有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取得的系统分析师,得1分。【1-6项备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