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略).0分 技术部分(略).0分 报价得分(略).0分 |
| | 对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 ((略).0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与采购需求“技术要求”中的内容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审:(略) |
| 所提供专线平均丢包率测试情况 (3.0分) | 1.0≤平均丢包率≤0.(略)%,得3分; 2.0.(略)%<平均丢包率≤0.5%,得2分; 3.0.5%<平均丢包率≤0.(略)%,得1分; 4.平均丢包率>0.(略)%,得0分; 注:(略) |
| 所提供专线平均时延测试情况 (3.0分) | 1.平均时延(ping)时间<(略)ms得3分; 2.(略)ms≤平均时延(ping)时间<(略)ms得2分; 3.(略)ms≤平均时延(ping)时间<(略)ms得1分; 4.平均时延(ping)时间>(略)ms得0分。 注:(略) |
| IP地址提供能力 (6.0分) | 根据投标人IPV4地址总数情况进行评审:(略) 1.IPV4地址数量≥(略)万个,得6分; 2.(略)万个≤IPV4地址数量<(略)万个,得3分; 3.IPV4地址数量<(略)万个,得1分。 4.无提供或其他情况,得0分。 注:(略) |
| 基础网络光纤覆盖能力 (6.0分) | 根据投标人所用运营商在广州市内(略)G PON端口数量综合评分(单位:(略) 1.(略)G PON端口数量≥6,得6分; 2.3≤(略)G PON端口数量<6,得3分; 3.(略)G PON端口数量<3,得1分; 4.未提供证明及其它情况不得分。 注:(略) |
| | 网络线路运维管理能力 ((略).0分) | 供应商具有网络线路维护及开发运维的能力,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有以下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著作权名称可有差异,实质性内容满足即符合得分要求)。每提供一个满足要求的得2分,全部提供得(略)分。 1.计算机网络管理; 2.全光网控制器传输网管; 3.运维数据治理; 4.光缆管理; 5.网络随流检测。 注:(略) 2.分支机构投标的,总公司取得的证书可得分。 3.如软件属于自行开发的,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应用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体现不了相关功能的,供应商须附书面功能说明)。 4.如软件属于购买(或租赁)的,须同时提供a.购买(或租赁)合同;b.购买(或租赁)结算发票复印件;c.所具备功能的说明。 5.提供承诺函,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投入上述软件系统。承诺可参照“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中《承诺函》格式(承诺函中需一一明确所投入的软件功能、配置到位时间) |
| 商务部分 | 项目经理 (除技术负责人、网络运维负责人外) (6.0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名):(略) |
| 技术负责人(除项目经理、网络运维负责人外) (6.0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略) |
| 拟派网络运维负责人(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 (3.0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网络运维负责人(1名):(略) |
| 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资质证书 (4.0分) | 投标人拟派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经验及资质能力水平情况:(略) |
|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0分) | 具有ISO(略)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须包含“与通信和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服务;通信设施租赁”相关内容); 注:(略) |
| 同类型项目业绩 (5.0分) | 投标人(略)年以来完成的同类(光纤组网类)项目业绩,每个1分,高5分。 注:(略) |
| 异常低价审查 | 异常低价审查 | 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略)〕2号)等相关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略)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略).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