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原招标文件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略) (2)业绩要求:(略)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按照磋商公告的规定获得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有规定时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略) (2)业绩要求:(略) (3)本项目允许分公司参加磋商。分公司参加磋商的,需提供总公司的有关文件或者制度等能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文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按照磋商公告的规定获得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有规定时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