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教育体育局(略)-(略)学年度营养改善计划猪肉、肋排、牛肉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略)
采购项目名称:(略)灵璧县教育体育局(略)-(略)学年度营养改善计划猪肉、肋排、牛肉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略)年7月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略).3中
(略).3 | 报价扣除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 | (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略)% 。 (2)**企业价格扣除:(略)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略) (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5% 。 (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5% 。 注:(略) 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企业若为大中型企业的:(略)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明确分包单位,分包金额、比例)。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略)%以上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其中投标人单独投标的,由投标企业与小微企业制造商签订《分包意向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全体成员共同作为甲方,联合与小微企业制造商签订《分包意向协议》. 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企业为小微企业的:只提供本项目货物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体投标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无需分包材料; 注:(略) |
因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即不进行报价扣除)。故现更正为:
(略).3 | 报价扣除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 | (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 (2)**企业价格扣除:(略)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略) (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 (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 。 注:(略) 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企业若为大中型企业的:(略)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明确分包单位,分包金额、比例)。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其中投标人单独投标的,由投标企业与小微企业制造商签订《分包意向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全体成员共同作为甲方,联合与小微企业制造商签订《分包意向协议》. 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企业为小微企业的:只提供本项目货物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体投标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无需分包材料; 注:(略) |
更正日期:(略)年7月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上述更正内容作相应更改外,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如采购文件与本更正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请按此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光辉路与钟灵大道交叉口西北(略)米
联系方式:赵加政 (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万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元一新天地B1栋(略)层(略)-(略)室
联系方式:王 波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波、赵加政
电 话: (略)、(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