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磋商文件 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办法、
1.原商务部分评分项:
| 综合实力2 | 3.(略) | 是 |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略) |
现修改为:
| 工期承诺 | 3.(略) | 是 | 供应商承诺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提前(略)天完工得3分,提前5天内完工得1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的不得分。 |
2.原商务部分评分项:
| 技术负责人情况 | 3.(略) | 是 |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满足:(略) |
现修改为:
| 技术负责人情况 | 3.(略) | 是 |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满足:(略) |
3.原商务部分评分项:
| 满意度证明 | 3.(略) | 是 |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略)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的同类项目的满意度评价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由用户单位出具的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3分。需提供加盖用户单位公章的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对应的该项目业绩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否则不得分。本项与业绩项不重复计分。 |
现修改为:
| 满意度证明 | 3.(略) | 是 |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略)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的同类项目的满意度评价情况进行评分:(略) |
二、原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要求项号修正:
1.将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六)主要材料指标要求6.1评分项删除;
2.现将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六)主要材料指标要求6.2项修改如下:
6.2乳胶漆:(略)
3.将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五)文明施工要求增加一条项号:
《4.采购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采购人不得要求成交供应商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由供应商按照施工现场管理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供应商应时刻关注和采取措施保障所有在场人员的安全,保证工程施工安全,有关本项目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须提供承诺函。(项号(略))》
本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律效力,与《采购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通知为准,请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如果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