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五、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部分评分因素变更,具体如下:
(1)包客观分第1项“检测/检验/试验/测试报告”中“所投电动破拆工具组具有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带CMA标识的检测/检验/试验/测试报告”更正为“所投电动破拆工具组具有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试验/测试报告”;
包客观分第3项“产品参数证明评价”中“技术支撑材料是指具有CMA标识的,或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或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出具的检测/检验/试验/测试报告,或加盖所投产品制造商公章的技术证明材料”更正为“技术支撑材料是指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试验/测试报告,或加盖所投产品制造商公章的技术证明材料”。
(2)第三包客观分第1项“检测/检验/试验/测试报告”中“所投哈里根撬棍具有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带CMA标识的检测/检验/试验/测试报告”更正为“所投哈里根撬棍具有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试验/测试报告”;
第三包客观分第3项“产品参数证明评价”中“技术支撑材料是指具有CMA标识的,或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或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出具的检测/检验/试验/测试报告,或加盖所投产品制造商公章的技术证明材料”更正为“技术支撑材料是指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试验/测试报告,或加盖所投产品制造商公章的技术证明材料”。
(3)第五包客观分第1项“检测/检验/试验/测试报告”中“所投便携式消防警示装置具有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带CMA标识的检测/检验/试验/测试报告”更正为“所投便携式消防警示装置具有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试验/测试报告”;
第五包客观分第3项“产品参数证明评价”中“技术支撑材料是指具有CMA标识的,或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或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出具的检测/检验/试验/测试报告,或加盖所投产品制造商公章的技术证明材料”更正为“技术支撑材料是指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试验/测试报告,或加盖所投产品制造商公章的技术证明材料”。
(4)第八包客观分第1项“检测/检验/试验/测试报告”中“所投背负式细水雾具有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带CMA标识的检测/检验/试验/测试报告”更正为“所投背负式细水雾具有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试验/测试报告”;
第八包客观分第3项“产品参数证明评价”中“技术支撑材料是指具有CMA标识的,或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或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出具的检测/检验/试验/测试报告,或加盖所投产品制造商公章的技术证明材料”更正为“技术支撑材料是指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试验/测试报告,或加盖所投产品制造商公章的技术证明材料”。
2.本项目其它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