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7.2评标标准-(2)-技术项中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1.7运行维护装备 | 4.(略) | 是 | 投标人具备开展泵站安全、稳定运维所需的设备,应急抢险设备(便携式/手持式气体检测仪、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有限空间进出及救援系统(含救援三脚架及全身式安全带等)、通风设备等,各1套)在满足上述基础上每类设备每增加1套的加1分,满分4分(同一类设备多只加1分)。投标人应同时提供设备清单、设备购买的发票复印件,若设备为租赁的还应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费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租赁期内任意一次)以及投标人中标后在本项目合同期内若租赁到期须及时续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以上材料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设备为投标人自有的,发票购买单位应为投标人,租赁的发票购买单位应为出租方。若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名称与上述名称不完全一致,须提供设备的性能说明证明其功能相等或优于上述要求,便于评审专家作出判断,未提供者不得分。 |
现更正为: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1.7运行维护装备 | 4.(略) | 是 | 投标人具备开展泵站安全、稳定运维所需的设备,应急抢险设备【便携式/手持式气体检测仪、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有限空间进出及救援系统(含救援三脚架及全身式安全带等)、通风设备等,各1套】在满足上述基础上每类设备每增加1套的加1分,满分4分(同一类设备多只加1分)。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略) |
(二)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
★5.投标人应具备开展泵站安全、稳定运维所需的设备,应急抢险设备(便携式/手持式气体检测仪、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有限空间进出及救援系统(含救援三脚架及全身式安全带等)、通风设备等,数量不少于1套)。投标人应同时提供设备清单、设备购买的发票复印件,若设备为租赁的还应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费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租赁期内任意一次)以及投标人中标后在本项目合同期内若租赁到期须及时续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以上材料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设备为投标人自有的,发票购买单位应为投标人,租赁的发票购买单位应为出租方。若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名称与上述名称不完全一致,须提供设备的性能说明证明其功能相等或优于上述要求,便于评审专家作出判断。
现更正为:
★5.投标人应具备开展泵站安全、稳定运维所需的设备,应急抢险设备【便携式/手持式气体检测仪、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有限空间进出及救援系统(含救援三脚架及全身式安全带等)、通风设备等,以上各类设备的数量均不少于1套】,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