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方法: 1、计算评标基准价C: C=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增值税、暂列金额、暂估价)的平均值(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2、确定中标候选人: 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数量为F,评标委员会对合格的投标人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若报价相等,按投标人在开标记录表上的序号由小到大的次序进行排序。 ②当F<3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②当3≤F≤(略)时,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③当(略)<F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小的4家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小的7家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注:(略) 1、 按照上述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如若出现投标报价相同且有一名投标人在推荐范围内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也应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不限于上述原则规定家数。 2、 评标委员会以不标明排序方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3、 定标时间以邮箱形式告知中标候选人,不再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