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六安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二期项目无人机巡检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一)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略).4本国产品价格扣除”中:(略)
符合本国产品价格扣除政策的,响应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需按要求填写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比,同时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二)本项目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二、评标方法”—“2.3详细审查”—“技术资信分((略)分)”—“项目团队”—“项目负责人(1人):(略)
(三)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二、货物需求”—“(一)主要标的物”—“3载重无人机”中“★3.大可抗风速大≥(略)m/s”。更正为:(略)
(四)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四、其他要求”—“(三)巡检内容与要求”—“3、服务人员配备”—“注:(略)
(五)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二、货物需求”—“(一)主要标的物中1、▲无人机机巢(含无人机)技术参数及要求第(略)项;2、小型巡护无人机技术参数及要求第(略)项;3、载重无人机技术参数及要求第(略)项”及“(二)与主要标的物配套在辅材、辅料、辅助设备等中1、无人机机巢(含无人机)无人机管理平台技术参数及要求第(9)项”的关于“无人机实时飞行动态、轨迹、经纬度、视频等信息需接入安徽省森林防火信息化系统。”更正为:(略)
(六)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四、其他要求”—“(七)其他”中“2、无人机须与安徽省森林防火信息化系统等实现数据对接”更正为:(略)
(七)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及开启时间延期至(略)年8月3日9点(略)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更正为六安市梅山南路农科大厦三楼不见面开标4室(不见面开标大厅)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供应商及时关注查看。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年7月(略)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