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及标准 | 备注 |
1 | 服务方案(略)分 | 1、综合比较各投标人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程序(5分): ①内容全面、完整、详实,工作程序可操作性强的得3.6-5.0分; ②内容较全面、完整、详实,工作程序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6-3.5分; ③内容有缺项或工作程序部分不符合要求的得0-1.5分; | 提供服务方案放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2、综合比较各投标人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控制方法(5分): ①质量控制方法内容全面、完整,质量保障措施得当、合理、健全得3.6-5.0分;; ②内容较为全面,质量保障措施较为合理、健全的得1.6-3.5分; ③内容有缺项或质量保障措施部分不符合要求的得0-1.5分。 |
3、综合比较投标人的工程造价咨询争议问题解决处理措施(5分); ①措施明确、得当,完整,操作性和可行性强,时效性高得3.6-5.0分; ②措施基本明确,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和操作性,时效性一般的得1.6-3.5分; ③措施不明确、可行性不强,时效性不高或措施部分不符合要求得0-1.5分。 |
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组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划定,服务的难点、要点阐述,由评标委员会酌情评分(5分): ①全面、科学合理、可行的得3.6-5.0分; ②较全面、科学合理、可行的得1.6-3.5分; ③全面、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0-1.5分。 |
5、其他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略) ①全面、科学合理、可行的得3.6-5.0分; ②较全面、科学合理、可行的得1.6-3.5分; ③全面、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0-1.5分 |
6、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控制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方面,由评标委员会酌情评分(5分): ①内部控制管理内容完善,切实可行的得3.6-5.0分; ②内部控制管理较完善、科学合理、可行的得1.6-3.5分; ③内部控制管理完善性、科学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0-1.5分。 |
2 | 拟派项目负责人 8分 | 1、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高级职称的得4分。 2、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国家级执业资格的加4分,多4分。(注:(略) 注:(略) | 提供证书扫描件(包含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放入投标文件内。 |
3 | 人员配备 8分 | 拟组建的项目造价咨询机构须满足本工程咨询机构人员配备低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人员配备一览表),未满足本工程咨询机构人员配备低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人员配备一览表)的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作废标处理。 (1)投标人在本招标文件约定的低人员配置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名土建专业(或安装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的得3分,每增加1名土建专业(或安装专业)二级注册造价师的得1.5分本项满分3分(本项所增加的专业不得是低人员配置要求中的人员)。 (2)投标人拟组建的项目造价咨询机构人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每具有一名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为中级的得1.5分,每具有一名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为高级及以上的得3分,本项满分3分。 (3)投标人拟组建的项目造价咨询机构人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其他国家级执业资格的加2分;多2分。(注:(略) | 提供人员证书及相关资料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放入投标文件内,未提供不得分 |
4 | 企业业绩 7分 | 自(略)年8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总投资额不少于1.5亿元的结算审核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5分,本项满分7分。 注:(略) 2、资格业绩与企业业绩可重复。 | 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放入投标文件内,未提供不得分 |
5 | 项目负责人业绩 7分 | 自(略)年8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总投资额不少于1.5亿元的结算审核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5分,本项满分7分。 注:(略) | 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放入投标文件内,未提供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