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询比采购公告一、采购项目
都江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公开询比方式开展X射线探伤室射线装置变更许可技术服务采购。采购使用资金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略)
2、采购范围:(略)
3、服务内容
序号 | 服务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台) | 备注 |
1 | X射线探伤室射线装置变更许可技术服务 | XXQ-(略) | 1 | 需报废 |
XXG-(略)DHG | 3 | 拟新增 |
4、服务时间:(略)
5、服务地点:(略)
6、服务要求:(略)
7、付款方式:(略)
(2)乙方完成“全国核辐射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上传并通过审查,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于次月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 (略)% 服务费。
(3)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出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安全或环境或职业卫生相关服务的。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略)年7月(略)日(略)时(略)分前获取文件(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略)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谈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7月(略)日(略)时(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应阳光采购网递交电子响文件。响应工具下载地址:(略)
(1)本次采购将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响应人在线进行操作。响应人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响应。响应人登录中国电建采购采购数智化平台后,点击左侧“CA办理”菜单,扫码下载“中招互联”在线办理移动证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制作,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响应失败,将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后果。
(2)各响应人须登陆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响应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略)小时完成)。
2、竟谈截止时间如有变动,采购人将通过阳光采购网通知所有已报名的供应商。
3、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前,须在中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向中国电建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申报认证供应商资格(同时需向中国电建集团都江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申请线下合格供应商录入,联系人:(略)
4、电建阳光采购网注册等相关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略)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略)
2、响应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略)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九、纪检监督机构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电建集团都江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采购人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1.4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1.5 | 项目地点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3.1 | 采购范围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3.2 | 服务时间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3.3 | 服务地点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3.4 | 质量要求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4.1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9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 |
1.(略) | 预备会 | ?不召开 |
2.2.1 | 供应商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 | (略)年7月(略)日(略)前 |
2.2.2 | 采购人澄清答复的截止时间 | (略)年7月(略)日(略)前 |
2.3.1 | 对采购文件修改的截止时间 | (略)年7月(略)日(略)前 |
3.2.3 | 报价要求 | 1、包含X射线探伤室射线装置变更许可技术服务项目产生的所有费用。 2、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 6 %。 |
3.3.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略)天 |
3.4.1 | 响应保证金 | 不适用 |
3.5.2 | 业绩情况表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 | ?不允许 |
3.7.3 | 响应文件要求 | 本项目不需要纸质版文件。响应文件内容按格式要求签字并盖单位章。 |
4.2.1 |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4.2.2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
5.1 | 开启时间和地点 | 开启时间:(略) 开启地点:(略) |
6.3 | 评审方法 | 详见第三章 |
7.4.1 | 履约担保 | 初次合作或无合格供应商评价记录的供应商、单个合同金额或同一供应商年度内累计金额超过(略)万元的设备物资采购合同,要求供应商在签订合同(略)日内提供合同金额2%的履约保函。如无法提供履约保函,应采用其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担保功能的替代方式。保函有效期至合同履约结束。供方应按双方约定的履约保函格式出具履约保函。此项费用由供方支付。如果供方在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内没有履行合同项下供方的责任和义务,需方有权从履约保函中追索。 |
(略) | 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 ?全流程□半流程 |
(略)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本章以下内容不得修改,若需明确或增加内容在供应商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或增加。
1、总则1.1项目概况
1.1.1根据股份公司管理制度,本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1.2采购人:(略)
1.1.3采购代理机构:(略)
1.1.4采购项目名称:(略)
1.1.5项目地点:(略)
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略)
1.2.2资金落实情况:(略)
1.3采购范围、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质量要求
1.3.1采购范围:(略)
1.3.2交货时间:(略)
1.3.3交货地点:(略)
1.3.4质量要求:(略)
1.4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略)
(2)业绩要求:(略)
(3)财务要求:(略)
(4)信誉要求:(略)
(5)其他要求:(略)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包含对生产厂家的资质要求,对供应商的业绩要求包含对响应材料的业绩要求。
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
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或标段中递交响应文件,否则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略))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
((略))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略))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略))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略))被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er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略))在近三年内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
((略))被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者 列入受限供应商名单,且在受限期内;
((略))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询比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组织/不组织踏勘现场。
1.9.2组织踏勘现场
(1)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
(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意外责任。
(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3不组织踏勘现场
供应商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安全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1.(略)、预备会
1.(略).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略).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略).3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略)、响应和偏差
1.(略).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略).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产品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采购文件作出响应。
1.(略).3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采购文件2.1、采购文件的组成及内容
2.1.1采购文件包括:
(1)询比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及附件;
(5)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6)需求一览表;
(7)技术规范;
根据本章第1.(略)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采购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过采购平台向采购人提出,要求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采购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在采购平台公布。
2.2.3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采购文件的修改
2.3.1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2.3.2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修改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过短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4、对采购文件的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部分 商务部分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资格审查资料
(4)报价表
(5)商务偏差表
(6)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1)技术偏差表
(2)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报价
3.2.1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总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为准,修正总报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函中的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采购人设有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高限价,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响应文件有效期
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有效期为(略)天。
3.3.2在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3.4、响应保证金
3.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参加的,其响应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金额、担保形式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评审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
3.4.3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5日内,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和成交人退还响应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安全或环境或职业卫生相关服务的。
3.6、备选方案
3.6.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递交备选方案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6.2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审小组认为成交人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
3.6.3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进行编写。
3.7.2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交货期、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上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递交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A)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1(B)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采购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有附表。
4.1.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A)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略)
4.2.2(B)供应商通过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A)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3.2(B)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采购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启1、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通过采购平台公开开启,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2、开启程序
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
采购平台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并公布开启记录表。
6、评审6.1、评审小组
6.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
6.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响应、评标以及其他与响应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6.2、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审方法
6.3.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3.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
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管理制度确定成交人。
7.2、成交通知
根据定标结果,在采购平台公示不少于三天。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7.3、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7.3.2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签订合同
7.4.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询比和不再询比8.1、重新询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重新询比:
(1)获取采购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个的;
(2)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少于3个的;
(3)到响应截止时间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个的;
(4)有效供应商不足3个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重新采购的。
8.2、不再询比
重新询比后,供应商或有效供应商仍少于3个的,可改用其他采购方式。
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相关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或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5日内向公告/邀请书中公布的纪检监督机构提出投诉。投诉采用书面形式,投诉内容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关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投诉人是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略)、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本采购项目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全流程:(略)
(略)、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略)
第三章 评审办法(低价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低价法。
二、评审原则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审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审工作,成立评审小组和工作小组。
2、评审小组
2.1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评审小组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
2.3评审小组组建后报股份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2.4评审工作由评审小组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采购人组成工作小组,在评审期间为评审小组服务。
3.2接受评审小组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审程序及内容
1、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1.1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响应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响应保证金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3)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高限价的;
(6)对采购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的;
((略))纠正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略))总价经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略)%的;
((略))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总报价。
1.2.2评审小组按以上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供应商不能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重大偏差。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响应文件澄清
2.1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报价水平等,评审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2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澄清问题由评审小组组长确认后发出。
2.3供应商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4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和供应商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3.1评审小组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3.2经评审的报价
3.2.1经评审的报价计算公式
经评审的报价=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修正
3.2.2遗漏修正
审核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高金额进行加价。
3.3评审及排序
本采购项目将视具体情况推荐一至三名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的推荐将按照经评审的价格从低到高排序依次推荐的原则进行,推荐结果将在评审报告中载明。经评审的报价相等时,按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按并列推荐。
五、评审报告
1、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小组起草,评审小组全体成员应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评审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审标报告中阐明。
2、评审小组在评审报告中根据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3、评审报告可包括以下内容:
(1)开启记录表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否决的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经评审的报价计算,汇总排序;
(4)推荐成交候选人;
(5)成交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若成交候选人的报价中有重复计算时,重复计算情况作叙述。
技术咨询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过双方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委托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
1、 咨询内容:
(甲方)委托 (乙方)承担 X射线探伤室射线装置变更许可 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其服务内容如下:
(1) 编制《 辐射安全分析报告 》,上传“全国核辐射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审核系统”并通过审核。
2、 咨询要求: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指南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现行各评价技术导则的相关要求编制辐射安全分析报告。
(2) 项目因涉及违反法律、法规或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原因而导致项目不能审批,责任由甲方承担。
3、 咨询方式:
现场踏勘、调研、类比调查、现场检测和数据分析,编制辐射安全分析报告。
第二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 提供由乙方项目负责人向甲方提交的资料清单所列资料。
2、 提供工作条件:
(1)配备专人负责评价工作期间的业务联系;
(2)为乙方提供现场工作的便利;
(3)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作费用(技术咨询服务费)。
第三条 咨询过程:
1、 辐射安全分析报告
(1) 乙方在收到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所列资料及项目预付款以后 (略)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满足“全国核辐射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要求的安全辐射分析报告。
(2) 以甲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资料及预付款后开始计算技术咨询服务报告编制时间,若资料未按期送达或预付款未到指定账户,报告编制期限顺延。
第四条 服务时间:(略)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服务费及支付方式为:
1、 技术咨询服务费总额:(略)
2、 支付方式:
技术咨询服务费用由甲方分 2 次支付乙方。
(1) 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于次月甲方向乙方支付 (略)% 服务费,计¥ 元(大写:(略)
(2) 乙方完成“全国核辐射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上传并通过审查,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于次月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 (略)% 服务费,计¥ 元(大写:(略)
(3)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出具 6% 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六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 乙方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略)
2、 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略)
3、 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略)
第七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略)
2、 涉密人员范围:(略)
3、 保密期限:(略)
乙方: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略)
2、 涉密人员范围:(略)
3、 保密期限:(略)
4、 泄密责任:(略)
5、 法律及管理部门要求信息公开的内容除外。
第八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一方可以(书面)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5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第九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责任:
1、 辐射安全分析报告
(1) 乙方参照辐射安全专有技术规范,并按照国家对辐射安全的有关规定,依据评价技术规范和评价工作方法,以及甲方提供的有关工程设计的文件和资料,分析该项目的建设、运营期间其辐射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提出相应的控制对策,得出评价结论,完成辐射安全分析报告的编制,并上传全国核辐射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
(2) 甲方应对本项目辐射安全分析报告评价对象(设备)负责,若评价对象(设备)超出前期约定评价范围,责任甲方负责。乙方应按照本项目前期约定评价范围完成本项目辐射安全分析报告。
(3) 报告编制期间(即合同生效后),若应评价对象(设备)发生变化,双方重新签订合同。甲方应根据乙方已开展工作支付相应的费用。
第十条 双方确定: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
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双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发生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解除后,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无需支付新增费用)
2、 /
第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败诉方需承担胜诉方的诉讼费、保全费和胜诉方因主张权利而产生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费用。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略)
1、 工作对象为 辐射安全分析报告 ,不涉及该项目以外的其他内容。
2、 其它说明:(略)
第十四条 对本合同任何条款的修改、补充或变更,双方必须签订书面协议并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略)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 | 单位名称 | | 技术合同专用章 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
联系人/经办人 (签字) | |
通讯地址 | |
电 话 |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
受托方(乙方) | 单位名称 | | 技术合同专用章 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
联系人/经办人 (签字) | |
通讯地址 | |
电 话 |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
-------------------------以下无正文---------------------------
附件一:(略)
根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采购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设备物资采购高效优质,保证国有资金的安全、有效及效益,买卖双方签署本责任书:
条 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资委对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买方的义务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卖方报销任何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卖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卖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买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买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卖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卖方购买合同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卖方义务
(一)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卖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买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买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卖方不得为买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卖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卖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买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买方建议上级给予卖方若干年内禁止参加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其成员企业及三级子公司组织的采购响应活动。
第五条 双方约定
本责任书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买方或买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卖方或卖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 本责任书有效期与合同有效期一致。
第七条 本责任书经双方盖章签署后生效。
买方:(略)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略)
(略) 年 月 日 (略) 年 月 日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项目编号:
中国电建都江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X射线探伤室射线装置变更许可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响应文件
供应商:(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年 月 日
目录
部分:(略)
一、响应函
二、授权委托书
三、资格审查资料
四、报价表
五、商务偏差表
六、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略)
一、技术偏差表
二、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部分 商务部分一、响应函
致:(略)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总报价,税率是 %,响应设备品牌为 ,设备交货地点为 ,按合同约定履行所有义务。
2、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4、随同本响应函提交响应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5、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7、我方承诺准备和参加询比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全部自理,不因项目终止而向采购人索赔。
供 商 应 :(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我方)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略)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 应 商:(略)
法定代表人:(略)
身份证号码:(略)
委托代理人:(略)
身份证号码:(略)
年 月 日
三、资格审查资料
四、报价表
采购询价报价表 |
询价人 | 中国电建集团都江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电话 | (略) |
联系人电话 | 邓经理/(略) | 服务地址 | 中国电建集团都江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 序号 | 服务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备注 |
1 | X射线探伤室射线装置变更许可技术服务 | XXQ-(略) | 台 | 1 | | | 需报废 |
XXG-(略)DHG | 台 | 3 | 拟新增 |
合计: | | | 0.(略) | |
报价单位 | (公司盖章) | 报价人 | |
联系电话 | |
邮箱 | |
报价日期 | |
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系统审核通过并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后项目服务结束 | 计重方式 | | |
结算及付款方式(不予更改) | 1. 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于次月甲方向乙方支付 (略)% 服务费。 2. 乙方完成“全国核辐射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上传并通过审查,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于次月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 (略)% 服务费。 3.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出具 6% 增值税专用发票。 |
重要说明 | 报价含税含项目产生的所有费用。 |
注:(略) |
| | | | | | | | | |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安全或环境或职业卫生相关服务的。
六、商务偏差表
供应商声明:(略)
供 应 商:(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年 月 日
七、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一、技术偏差表
供应商声明:(略)
供 应 商:(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年 月 日
二、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