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评分标准中
(二)技术方案((略)分)
(五)针对本项目配备人员比较((略)分)
1.项目经理(4分)
(1)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的,每提供1份得1分,高2分;
(2)具有与本项目服务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
2.项目技术负责人(3分)
(1)具有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E)证书,ITSS IT服务项目经理证书的,每提供1份得1分,高2分;
(2)具有与本项目服务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
3.项目组成员(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8分)
具有CISAW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证书(安全运维),IT运维工程师证书,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网络工程师证书,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的,每提供1份得1分,高8分;
(注:(略)
现调整为:
(二)技术方案((略)分)
增加:
7.针对本项目的项目运行管理制度(6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运行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规范、档案管理制度、人员职责等,制度完善合理、专业性强、可操作性强、与用户需求贴合度高的得6分;制度较合理、专业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强、与用户需求贴合度较高的得3分;制度不够合理、专业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与用户需求贴合度一般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五)针对本项目配备人员比较(9分)
1.项目经理(4分)
(1)删除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本项高2分。
(2)修改具有与本项目服务专业(电子信息、自动化、机电、通信工程技术等)中级技能证书的得1分,高级及以上技能证书的得2分,中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高2分。
2.删除项目技术负责人(3分)整项评分。
3.项目组成员(除项目经理)(5分)
(1)删除CISAW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证书(安全运维);删除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本项高3分;
(2)增加具有与本项目服务专业(电子信息、自动化、机电、通信工程技术等)中级技能证书的得1分,高级及以上技能证书的得2分,中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高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