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5.4项“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其他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模块)”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模块)”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 |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模块)”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模块)”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以上均无法查询提网页供截图的,应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项目的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交(竣)工验收证书全套复印件作为佐证。 |
2 | 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2(2)主要人员“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1)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的,得(略)分: (2)在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之上业绩:(略) | (1)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的,得(略)分: (2)在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之上业绩:(略)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作为佐证。(中标通知书未载明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姓名的,以施工合同载明的项目经理予以认定;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载明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不一致时,以中标通知书记载人员为准;缺少规定所需证明材料的,该项业绩不予计分。) |
3 | 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2(2)主要人员“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1)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的,得9分: (2)在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之上业绩:(略) | (1)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的,得9分: (2)在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之上业绩:(略)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作为佐证。(中标通知书未载明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姓名的,以施工合同载明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予以认定;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载明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不一致时,以中标通知书记载人员为准;缺少规定所需证明材料的,该项业绩不予计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