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评审 | | |
条款内容 | 评审因素 | 编列内容 |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分值构成 | 报价部分((略)分) 技术部分((略)分) 综合部分((略)分)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报价部分 ((略)) | 磋商报价 ((略)分) | 以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后报价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略) 注:(略) |
技术部分((略)分) | 对项目的理解((略)分) | 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结合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详细描述对项目的理解和认识。 (1)思路清晰、完整,对重点把握准确,对内容设置描述清晰,提出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完全符合国家规定和要求;得(略)分。 (2)思路清晰、完整,对重点把握基本准确,对内容设置描述基本清晰,提出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基本符合国家规定和要求;得6分。 (3)思路清晰、完整,对重点把握一般,对内容设置描述一般,提出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一般;得3分。 |
工作进度计划及其保障措施((略)分) | 根据提供的进度控制措施,对核心内容任务分解、项目实施重要工作节点安排、各项工作时间计划是否合理进行评审。 (1)内容完整合理、可行性强的得(略)分; (2)内容较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6分; (3)内容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 |
设计质量保证措施 (6分) | 确保设计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内容全面、减少设计变更等措施方法可行。 (1)措施合理、可行的得6分; (2)较为合理、可行得3分; (3)内容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 |
各专业衔接计划(6分) | (1)各专业衔接计划、保证设计符合规范,措施阐述详尽、科学、合理、可行性强,6分。 (2)各专业衔接计划、保证设计符合规范,措施阐述较详尽、合理、具有一定的可行性,3分。 (3)各专业衔接计划、保证设计符合规范,措施阐述一般、可行性一般,1分。 |
风险控制 (6分) | 根据供应商对设计方案编制过程中和项目实施过程中风险分析的完整性、科学性,以及风险控制措施是否科学、合理,能否有效规避风险进行评审。 (1)内容完整合理、可行性强的得6分; (2)内容较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3分; (3)内容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 |
造价控制措施(6分) | 确保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措施内容是否合理、方法是否可行。 (1)措施合理、可行的6分; (2)较为合理、可行3分; (3)内容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 |
与建设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单位的配合措施(6分) | (1)与建设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单位的配合措施方案周全、合理、可行性强得6分。 (2)与建设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单位的配合措施方案较为全面,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可行性的得3分。 (3)与建设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单位的配合措施方案不全面,合理性、可行性较差的得3分。 |
商务部分 ((略)分) | 业绩 ((略)分) | 供应商自(略)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建筑面积不低于(略)m2房屋建筑项目设计业绩的,每有一项加2分,多加(略)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附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 |
项目人员配备 ((略)分) | 1、项目负责人(4分): 项目负责人有正高职称的得1分; 供应商自(略)年1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有单项建筑面积不低于(略)m2房屋建筑项目业绩的得1分,多得2分; 2、其他项目组成员(6分): 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成员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专业齐全(同一人不得兼任多个专业)且以上人员同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6分,专业不齐全的每有一项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略) |
以上内容缺陷得0分。 本办法计算过程中分值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终结果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计算出的各供应商综合评估得分的算术平均值,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