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省级生活类救灾物资采购项目第1-3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1、删除本项目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3包:(略)
7 | 仓储能力 | 1.本项目采购物资为安徽省内救灾专用,中标人服务期间应具备及时供给能力,要求仓储能力如下:(略) 2.视频监控:(略) 3.独立存储:(略) |
备注:(略) |
2、删除本项目第三章 采购需求 六、其他要求“4.折叠式集装箱实行企业代储模式,合同履行完毕后物资继续存放于中标企业仓库统一管理;中标企业应当配备可与安徽省局物资储备一体化监管平台互联互通的信息化系统,加装必要的vpn终端和足够的视频监控设备等,以确保储备物资出入库数据和视频监控能够顺利接入安徽省局平台。后期如发生调入、调出等调用情形,相关运输、装卸、人工等费用由提出调用需求的部门承担。代储费用参照省级物资储备标准,由省应急管理厅按照年度物资价值的4.5%核定另行拨付。”
3、本项目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1包:(略)
★铝合金管(mm) | 通用杆、地杆、立杆 | 外径 | (略)±0.(略) | GB/T(略) |
壁厚 | 1.8±0.(略) |
4、本项目“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第3包具体评分细则中,“投标人业绩”评分项更正为: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人具有以下任一业绩的: 1.地市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 2.军队系统 委托的所投产品供货项目业绩(业绩内容须包含所投产品,如合同中产品名称与所投产品名称不完全一致但功能相同的,投标人提供相关说明,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后可以得分),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满分(略)分。 注: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及验收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等)扫描件,如上述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产品内容等关键信息,须另附业主单位(合同甲方)证明材料扫描件。 (2)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3)业绩级别以国家行政区划为界定,如:(略) | 0-(略)分 |
5、本项目第1-3包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略)
6、本项目第1-3包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变更为:(略)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